学生工作

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

2017年10月22日 00:00作者:来源: 浏览次数: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我校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使其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校团委、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各学院成立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在校党委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落实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制订、经费筹措、活动开展、总结表彰等工作。

第二条 主要内容

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内容有:

(一)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指导思想,以当年度团中央、团市委具体通知要求为主题来组织开展。我校组织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常性项目包括:

1.党的理论知识宣讲活动;

2.大学生资源与环境保护活动;

3.大学生进国企课题攻关行动;

4.赴农村开展义务支教、科技支农活动;

5.赴机关、社区或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外语或计算机培训等;

6.重大工程、重大社会事件、社会热点的社会调查活动;

7.其它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二)优秀大学生挂职锻炼活动

校团委将组织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分赴相关社区、街道、村镇等进行挂职锻炼,在“挂实职、干实事、出实效”的过程中进一步了解社会、增强责任、锻炼才干、积极奉献,为全面提高素质打好基础。

(三)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行动

我校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育资源,采取“就近就便、形式多样”的原则,为社区居民提供富有实效的服务,积极开展如“环卫清扫”、“法律咨询”、“孤老慰问”、“关爱智障儿童”、“文艺展演”等活动,参与社区文化、社区教育和社区管理。

第三条 组织办法

(一)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团中央、团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和实际需要,每年预先确定若干社会实践主题和社会调研课题,发布通知,公开招聘组建校级社会实践团队赴有关地区开展支教扫盲、科技普及、社会考察等活动。活动的组织开展由校团委负责;

(二)各学院根据集中和分散的原则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实践主题、服务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由各单位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自行确定、实施;

(三)学生可自行联合组队或个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需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实践主题、服务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由学生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自行确定、实施;

以上集中组队的项目均需上报活动方案并在校团委备案。

活动方案的内容及活动要求:

1.社会实践必须有明确的活动主题,社会调研必须有明确的课题研究方向、课题名称;

2.实践活动每个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附成员名单,并确定一位领队;

3.明确的活动路线、地点、时间日程,确定的服务对象和服务的主要内容;

4.明确初步联系情况以及期望达到的目标;

5.实践活动项目类别为:社会调查、科技普及、支教扫盲、社区援助、文艺演出、科技攻关等。

(四)校团委在每年10月份举行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

第四条 时间安排

(一)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

1.每年6月初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校团委、各学院部署社会实践活动总体安排;

2.每年6月中旬之前,学生到校团委、各学院处进行申报,并同时上交实践活动方案;

3.每年6月下旬,学校对校团委、各学院同意立项的实践项目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4.每年7月初举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和出征仪式;

5.每年7、8月份,活动项目实施期间,每个项目小组制作活动简报,并通过网络、电话、文字稿件等形式及时向活动领导小组提供至少两条以上活动进展信息,以备学校掌握情况、向团市委通报及向有关新闻媒体发稿;

6.每年9月初,每个项目小组将所完成的课题报告、活动总结、心得体会(两篇以上)、活动图片(10张以上)等相关资料上交校团委办公室;

7.每年9月,各学院要在本单位及时总结和推广实践经验,召开研讨会、交流会、座谈会等加强交流学习,辐射和扩大实践成果。

(二)挂职锻炼、社区援助、志愿服务等常规性社会实践活动一般在周末或节假日进行。

第五条 奖项设置

每年评选当年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优秀团队、先进个人等。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校团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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