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交大办〔2018〕9号和教务处通知文件精神,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1) 2018年4月5日(星期四)~4月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
(2) 4月5日(星期四)停课。
(3) 4月7日(星期六)的教学安排不变。
(4) 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课,补上4月6日(第五周星期五)的课程。
(5) 原安排在4月8日(星期日)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自行安排补上。
请各位教师根据教学安排通知学生,保障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