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
为全面实施精准资助,切实保证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努力做到应助尽助,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渝教财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学生提出认定申请(本科生在学工系统中提出申请,研究生自愿如实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辅导员组织班级开展民主评议确定认定等级,现将评定结果公示:
一、名单以电子表格为准(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2020年9月21日;
三、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同学监督,如有疑义,请向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62761303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