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考核工作组:
组 长:宋乾坤
副组长:王其林
成 员:张小锦 林兴冬 雷鸣董志清 韩逢庆 谭远顺
秘 书:学务秘书 年级辅导员
二、不可转专业的情形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三年级及以上的。
2.招生录取时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
3.招生录取时按文史类专业招入转入理工类专业的、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已有一次转学或转专业的。
6.已参加专业分流的。
7.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8.应予退学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可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经考核,学生转专业更能发挥其兴趣及专长的。
2.因患某种疾病或自身原因,经学校认定,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四、转入细则
1.接收专业
全校的高考理科生且招生时按理工类专业录取的其他专业。
2.名额计划
接收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该年级该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0%。
3.接收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我校普通本科大一、大二学生。
(2)经转专业考核工作组考核,学生确有专长,或数学类课程成绩在原专业排名前30%,在我院相关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3)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对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的,学院可根据其原专业特点,允许其转入同一年级,也可要求其转入下一年级;对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的,原则上只能转入下一年级。
4.考核内容
在满足接收条件的基础上,考核工作组原则上根据学生在校取得的成绩依下列综合考核成绩排序。
综合考核成绩计分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数学类竞赛奖励分(20分)+数学类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其他奖励分(10分)。
(1)数学类课程的加权平均分(百分制)=∑(数学类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奖励分计分办法
加分类别 |
获奖级别 |
总分值 |
加分值(分) |
数学类竞赛 |
A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
20分 |
10、9、8 |
B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
8、7、6 |
其他科技竞赛、 学术 成果及 其他 |
A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
10分 |
10、9、8 |
B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
8、7、6 |
C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
6、5、4 |
D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
3、2、1 |
SCI、EI、SSCI、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 |
10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6 |
公开期刊论文 |
1 |
发明专利 |
6 |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
1 |
公派海外(境外)学习经历(半年或一学期以上) |
2 |
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市级、校级) |
4、2、1 |
个人荣誉(国家、市级) |
4、2 |
小计 |
|
30分 |
|
说明:a.学科竞赛分类见附件分类见附件1。
b.论文应为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单位作者为重庆交通大学),刊载期刊为国家正规期刊,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多篇论文可累加计分,每篇论文只计第一作者。
c.专利、软件著作权本人应为第1发明人并获得授权(专利权人为重庆交通大学),内容须与专业相关,由学院认定;其中实用新型、外观专利每人限2项。
d.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须通过结题验收,每项只计前三人,按照50%、30%、20%计分。
e.个人荣誉为除了科技竞赛、学术成果之外,反映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奖项,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
f.所获加分需提供证明材料,1项成果多次获奖时以最高分记1次;所获奖励、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均须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截止日期为志愿填表日期。
5.考核程序
(1)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提交到学生所在学院。
(2)学生所在学院受理、审查转专业申请。
(3)学生所在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统一交到数学与统计学院学务秘书,数学与统计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排名。
(4)数学与统计学院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在数学与统计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5)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6.其它说明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转出细则
1.申请转出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我院大一或大二年级学生。
(2)符合《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学生转专业的相关条件。
2.转出专业名额
学院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0%左右。
3.考核内容
在满足转出条件的基础上,考核工作组原则上根据学生在校取得的成绩依综合考核成绩排序(综合考核成绩记分与接受情形一致)。
4.考核程序
(1)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提交到辅导员。
(2)学务秘书和辅导员初审转专业学生的申请。
(3)初核通过的学生申请,提交到学院考核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复核申请材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4)学院将考核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拟转出学生名在数学与统计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5)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学生拟转入学院。
六、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学科竞赛分类
序号 |
竞赛名称 |
竞赛类别 |
1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 |
A类 |
2 |
MCM/ICM ( Mathematical Contest In Modeling/Interdisciplinary Contest In Modeling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含交叉学科) |
3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4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5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决赛) |
6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7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 |
8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 |
9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10 |
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
11 |
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 |
12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 |
13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14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15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16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17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初赛) |
B类 |
18 |
中国大学生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大赛 |
19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 |
20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21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22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23 |
全国大学生水运创新大赛 |
24 |
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 |
25 |
全国高校GIS技能大赛 |
26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 |
27 |
国际景观规划设计大赛 |
28 |
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 |
29 |
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 |
30 |
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 |
31 |
全国英语写作大赛 |
32 |
全国英语阅读大赛 |
33 |
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精英赛 |
34 |
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35 |
CAR-ASHRAE学生设计竞赛 |
36 |
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技能大赛 |
C类 |
37 |
全国混凝土设计大赛 |
38 |
重庆市单片机应用设计竞赛 |
39 |
重庆市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 |
40 |
重庆市数据库应用程序设计竞赛 |
D类 |
41 |
重庆市程序设计竞赛 |
42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 |
E类 |
43 |
各类学科竞赛的校内公开选拔赛 |
44 |
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
2018年3月13日
重庆交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印发